青島市政府統一出資為全市23所駐青島市高校(不含軍校)、約39萬名大學生購買高校校方責任保險,旨在完善駐青島市高校學生出現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機制,維護高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解除學校后顧之憂。
青島規定,高校校方責任保險的保費為每生每年8元,由青島市政府通過統一招標每年投入312萬元;賠償限額每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50萬元;每所學校每次事故責任限額800萬元;每所學校每年責任限額2000萬元;每人每年精神損害賠償15萬元;學生實習過程中造成的第三者責任限額每年20萬元,免賠額500元。
高校校方責任保險主要保障學生在校園內或學校組織的活動,其中包含學生實習、研學旅行和勞動實踐等,因校方未履行職責或因疏忽、過失造成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法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給予學生全部或部分經濟損失賠償,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青島市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市教育局局長、黨組書記劉鵬照介紹,青島全面構建政府、學校、家長三位一體的保險保障理念,形成了大中小學及幼兒園多險種、無死角、全覆蓋的校園安全“防御堤壩”,通過保險有效彌補經濟損失和解決矛盾糾紛,保障學校和師生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