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2上半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生疫情防控要求(3月12更新版本)
一、考生須至少于考前14天(3月12日前)登錄報名網站或“招考資訊網”下載《健康情況聲明書》(含《體溫自我監測登記表》,以下簡稱《聲明書》,見附件1)和《流行病學調查表》(以下簡稱《流調表》,見附件2);按規定如實填報體溫等健康信息、簽署聲明書,填寫《流調表》并在每場考試進入考場時交給監考員。參加多場考試的考生須填寫多份《聲明書》和《流調表》。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須至少于考前14天(3月12日前)使用手機申領“天津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每日登錄更新健康碼狀態。同時,避免前往國(境)外及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并減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員接觸。
三、考生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考試前28天內有境外及港臺地區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2.已治愈出院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不得參加考試。
3.考試前14天內有境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考試前14天內接觸過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未排除感染風險者不得參加考試。
5.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處于隔離和居家醫學觀察期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6.追溯日期內有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的重點涉疫地區旅居史或感染者關聯軌跡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重點涉疫地區和追溯時間根據國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以“津云”客戶端每日發布為準)。
7.天津健康碼為“紅碼”、“橙碼”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8.考前14天內有發熱、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難、嘔吐、腹瀉、嗅覺或味覺減退等疑似癥狀的考生,未明確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得參加考試。
9.考生進入考點考場進行體溫檢測時,若體溫測量達到或超過37.3℃,不得參加考試。
10.其他經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研判,需限制流動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所有考生入場時均須提供考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1.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時間依據采樣時間計算。
2.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可以是核酸檢測機構出具的紙質報告或經相關有資質的APP在線實時查詢調取的電子報告。
五、考生須遵守考點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健康檢查和登記,如遇突發情況須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當日考生應預留充足的時間,提前到達考點以免影響考試。
六、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填寫完整的《聲明書》《流調表》,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實時天津健康碼“綠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疫情排查材料,方可允許進入考點、考場。
七、考生進入考點后,除核驗身份外,須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規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點有權取消其考試資格。
八、考生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分散進入考場,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間距,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
九、凡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觸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場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十、所有考生須于考試后14天內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凡是有發熱或新冠疑似癥狀的,及時就診并報告所屬考區。
十一、考試疫情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動態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微信公眾號、“招考資訊網”或手機短信,及時了解相關政策信息。
?附件1 健康情況說明書
附件2 流行病學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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