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2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安排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22〕98號)精神,今年我省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國家、高校、地方三個專項計劃。
一、我省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
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38個縣(包括26個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2個原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見附件)。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共53個縣(國家專項計劃確認的38個縣和15個原省定扶貧開發重點縣,見附件)。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所有農村考生,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已參加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二、資格條件申請及審核
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在考生高考報名時已進行資格條件申報,現進入資格審核階段。考生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交本人及父親或母親的戶口薄。如申請人父母不具有法定監護人資格,應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薄,并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證明材料原件連同復印件交學籍所在學校,經班主任審核,確認考生報名材料與中學學籍表和學籍庫信息一致并簽字,由校長審核簽字后,加蓋學校公章,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審核完成后,逐級報市級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高校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各有關高校公布的報名要求填報。4月25日前,考生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進行報名申請。5月20日前,縣、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完成申請考生的基本條件審核;5月31日前,有關高校完成審核并進行公示。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從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考生所在學校、縣(市、區)、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要求逐級公示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信息公示時,要向社會公布縣、市及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舉報電話、網站和信函通訊地址,接受舉報和申訴,及時受理、查處資格造假等問題。
為確保教育公平,凡弄虛作假、騙取照顧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規定,應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四、為考生提供優質服務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學校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優化工作流程,采取分散、分時等工作方式,避免人群聚集,做好人員防護,杜絕疫情傳播。各級招生考試服務大廳要做好值班,安排專人為考生提供答疑、咨詢。考生也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入“河南省招生考試綜合服務大廳服務電話”,查詢報名地縣(市、區)、省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綜合服務大廳的聯系方式進行電話咨詢,或撥打省招辦服務熱線0371-55610639;還可登錄“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咨詢留言,或關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微信服務號在線咨詢。
附件
河南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縣域名單
區域劃分 |
“高校專項”實施區域 (53 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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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專項”實施區域 (38 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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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轄市 |
原集中連片特困縣 (26 縣 ) |
原國家級扶貧開發 |
原省定扶貧開發 |
開封市 |
蘭考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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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 |
欒川縣、嵩縣、洛寧縣、 汝陽縣 |
宜陽縣 |
伊川縣 |
平頂山市 |
魯山縣 |
葉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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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市 |
滑縣 |
內黃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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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 |
封丘縣 |
原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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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市 |
范縣、臺前縣 |
濮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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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 |
舞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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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 |
盧氏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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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 |
南召縣、鎮平縣、內鄉縣、淅川縣 |
社旗縣、桐柏縣 |
方城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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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縣、寧陵縣、柘城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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