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這是指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全方位立體化系統性地對各教育階段、各教育主體提出了改革方向,牽住了教育改革的“牛鼻子”,對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破除“五唯”頑瘴痼疾,引導全黨全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觀、人才成長觀、選人用人觀具有重大意義。
第一,《總體方案》針對性強,著力破解中央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重大教育改革發展問題。
現有評價體系是歷史形成的,在當時條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曾經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暴露出簡單化片面化近利化等弊端,越來越不適應新時代教育發展的要求,日益成為阻礙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制度性障礙。黨和政府不斷推進教育評價體系改革,努力破解難題打破僵局,營造有利于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必須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就深化教育評價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別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國教育大會上作了集中論述,明確提出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要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扭轉教育功利化傾向;堅決改變簡單以考分排名評老師、以考試成績評學生、以升學率評學校的導向和做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學歷是舉的導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的人才使用機制,給全社會帶個好頭,擔起育人的社會責任。
第二,《總體方案》科學性強,準確把握“破”與“立”的平衡、“唯”與“不唯”的尺度。循序漸進破解教育評價體系改革難題。
《總體方案》充分考慮教育評價改革的艱巨性、長期性,著眼于與中國教育現代化總體進程相適應,分兩個階段提出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目標。圍繞黨委和政府、學校、教師、學生、社會5類主體,堅持破立結合,重點設計了5個方面22項改革任務。一是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破”的是短視行為和功利化傾向,“立”的是科學履行職責的體制機制。二是改革學校評價。“破”的是重分數輕素質等片面辦學行為,“立”的是立德樹人落實機制。三是改革教師評價。“破”的是重科研輕教學、重教書輕育人等行為,“立”的是潛心教學、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四是改革學生評價。“破”的是以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的不科學做法,“立”的是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育人要求。五是改革用人評價。“破”的是文憑學歷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觀,“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的人才使用機制。
第三,《總體方案》指導性強,是引領教育系統深化評價改革的總開關。把握黨委和政府評價改革這一關鍵點。
《總體方案》明確提出“三不得一嚴禁”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正確政績觀,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掛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對教育生態問題突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規依法問責追責。
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引導教師更好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扭轉當前學生評價存在的以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等錯誤傾向,樹立正確用人導向,破除“唯文憑”的弊端,正向牽引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總體方案》都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改革舉措。